《三十六计》不是就军事谋略讲军事谋略,而是着力揭示军事谋略的哲学底蕴及其内在规律。本书的构成以各计为篇,其正文之前先有“总说”,“总说”之下有一段“按语”,然后正文分述“三十六计”,其末又附有一“跋”。
其“总说”:“六六三十六,数中有术,术中有数。阴阳燮理,机在其中。机不可设,设则不中。”意思是:六乘六等于三十六,在筹算中求出策略,而策略却又依赖周密的计算。这就是“阴阳燮理”—相反相成原理的运用。作战策略就是这样制定的。机谋不可勉强安排,勉强安排就难以成功。
其按语:“解语重数不重理。盖理,术语自明;而数,则在言外。若徒知术之为术,而不知术中有数,则术多不应。且诡谋权术,原在事理之中,人情之内。倘事出不经,则诡异立见,诧世惑俗,而机谋泄矣。或曰:三十六计中,每六计成为一套。第一套为胜战计,第二套为敌战计,第三套为攻战计,第四套为混战计,第五套为并战计,第六套为败战计。”
其意是说:解语重视计算,而不重视空讲道理。道理能说明策略,而计算却更为重要。如果只知道为策略而策略,而不知道策略的制定是依赖于周密的计算,则那种策略运用起来多半是不能成功的。而密计和应变的手段,本来就合乎事理人情。倘若漫不经心地运用,则密计立刻会被发现,引人怀疑和惊讶,而机谋也就必然暴露了。或者说:三十六计中,每六计为一套。第一套胜战计;第二套敌战计;第三套攻战计;第四套混战计;第五套并战计;第六套败战计。
关于其中的“数中有术,术中有数”,有人认为“数”是客观之规律(象数);“术”是主观之方略。认识了客观之规律,就会有主观之方略,这就是“数中有术”;主观之方略能适宜于客观之规律,这就是“术中有数”。运用阴阳调和之理,施展主观的才智以赢得战争,是《三十六计》理论的基本立足点。也有人认为“数”,有“计算”和“变化”两个意思。第一个“数”,是“计算”的意思;第二个“数”,是变化的意思。“术”则指计谋策略。作者在论述数和术的关系时,既注意了计谋策略的制定是依据敌我双方实际情况而计算筹划出来的,又强调了运用计谋策略时,不能生搬硬套,要根据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作者特别告诫:“若徒知术之为术,而不知术中有数,则术多不应。”其意是强调:假若只知道计策谋略才是计策谋略,而不知计谋中包含着千变万化,那么应用起这些计谋来,多数是不会成功的。在这里,作者实际上给人们指出了运用三十六计的原则。总之,《三十六计》之理论系统就在阴阳、术数的变换与调和之中,是来源于道的术数文化。
三十六计的每一计又有三部分组成:第一,序号与计名,如“第一计,瞒天过海”,“第二计,围魏救赵”等。第二,解语,即对计名的说辞,阐述该计的使用过程。第三,按语,其内容是对该计之解语作进一步的解说,并且列举历代战争的实例,为该计的成功提供佐证。
“三十六计”全部展示之后,又有一“跋”附后:
“夫战争之事,其道多端。强国、练兵、选将、择敌、战前、战后、一切施为:皆兵道也。惟比比者,大都有一定之规,有陈例可循。而其中变化万端,诙诡奇谲、光怪陆离、不可琢磨者,厥为对战之策。三十六计者,对战之策也,诚大将之要略也。闲常论之:胜战、攻战、并战之计,优势之计也;敌战、混战、败战之计,劣势之计也。而每套之中,皆有首尾次第。六套次序,亦可演以阴……”(下缺)
其意为:关于战争,它的内容极为丰富和繁杂。例如:加强国防,训练军队,选拔优秀将领,选择攻击的敌人,以及战前动员准备和战后补充休整等全部活动,都是军事工作。这些工作,大都已有一定的规律和历史经验可资遵循和借鉴。但是其中变化繁多,行使欺诈、形态万千、不易掌握的,要算作战的策略,“三十六计”就是作战的策略,也确实是大将指挥战争的重要方略。平时对这个问题做了些探讨,认为胜战、攻战和并战三计,是处于优势时所使用的计谋;敌战、混战和败战三计,是处于劣势时所使用的计谋。在每套计谋当中,都有开头、结尾和排列顺序。至于六套次序,也可推演为隐秘的……
作者在《跋》里,明确了《三十六计》的基本目标为“对战之策”,是要解决临阵对垒中的策略问题,而且敌我临阵对战时的谋略是“变化万端”且“不易掌握”的,这一方面强调了学习《三十六计》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也使我们看到了这部书的局限性,即《三十六计》不是兵法的全部内容,只不过是为“大将”提供“对战之策”罢了。
附:三十六计口诀
檀公金玉策,借以擒劫贼;鱼蛇海间笑,羊虎桃桑隔;树暗走痴姑,釜空苦远客;屋梁有美尸,击魏连伐虢。